¤ IAF国际认可论坛简介(http://www.iaf.nu/)
认可是依据公认的标准对合格评定机构做出的独立评价,以确保其公正性和能力。通过对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应用,使政府、采购方和消费者能够对合格评定机构所提供的校准和检测结果、检查报告以及认证建立信心。
许多国家都设立了认可机构,主要目的是确保合格评定机构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督。
已被同行评价为有能力的认可机构,签署了旨在加强产品和服务的跨国界接受的相互承认协议,从而建立了通过消除技术壁垒来支持国际贸易的框架。
国际认可论坛(IAF)管理着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人员认证以及其他类似的合格评定领域的认可机构相互承认协议;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管理着实验室和检查领域的认可机构相互承认协议。它们同心协力在全世界推动认可及合格评定
¤ IAF-MLA多边互认协议
1. 依据国际认可论坛(IAF)的有关规则和程序,本协议是以评审结果为基础签订。
2. 本协议的签约机构为认可机构或代表签署协议的地区互认协议的签约方(即“签约机构”,统称“MLA集团”)。
3. 每个签约机构都应同意遵守MLA的条款和条件。
每个签约机构均应:
(i) 保持与ISO/IEC17011和有关IAF指南的符合性;
(ii) 确保它所认可的机构符合适用的ISO和/或IEC相关标准,以及相关的IAF指南。
4. 每个签约机构应:
(i) 承认本协议所限定的方案中的其他体系的运行具有与其相同的效力;
(ii)建议并促进接受由签约机构认可的认证机构在认可范围内所颁发的认证证书,作为与其自身认可的机构所所颁发的认证证书的平等基础
5. 每个签约机构均应:
(i) 由签约机构就本机构在认可方案中认可的认证机构所颁发认证证书的投诉进行调查;
(ii) 将本机构状态、体系的运行实践或认可方案中已经或即将发生的重大变更及时通知其它签约机构;
(iii)适当承担MLA集团的工作;
(iv)适当参加MLA集团工作组和/或IAF委员会的会议;
(v)为对MLA集团成员机构和申请机构进行认可方案的评审和复评提供评审员;
(vi)与其它认可机构合作,扩展MLA的范围;
(vii)以保密和职业化的方式使用所有信息。
6. 依据有关规则和程序,若同意接纳新认可机构或地区互认协议的签约方参与本互认协议,则此新认可机构或地区互认协议的签约方应签署由IAF主席正式授权的MLA协议书。新的签约机构列入MLA签约方的名单(可以从IAF网页www.iaf.nu获取)。如果同意本协议的签约机构扩其认可方案,须履行同样的程序。
7. 若签约机构希望退出本协议或取消其部分认可方案,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需提前三个月通过MLA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签约机构。认可机构一旦退出协议或改变了认可方案的范围,该机构的MLA协议书应予作废。应签订新的MLA协议书(如适宜),并应将签约机构名单进行相应的更改。
8. 对本多边互认协议文本的任何更改均应得到IAF全体会议的批准。
9. 本协议的内容包括10条和各签约机构名单及其认可方案范围的IAF网页。
10. 本协议生效于: (日/月/年)。 |